各相關企業: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稅務總局《關于開展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對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要通過清理工作喚醒一批、規范一批、吊銷一批,引導市場主體守法誠信經營、凈化市場環境。
一、清理對象
清理對象為未按照國務院《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規定連續兩年以上(包括兩年)公示企業年報的,未在注冊地開展經營活動且無法取得聯系的企業。
二、清理要求
對于被列入清理范圍的企業,區分不同情況,分類處置。
1.繼續經營的市場主體要及時補報年度報告。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對未按時年報的企業,已被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2019年、2020年連續兩個年度未依法報送年報但有經營活動的企業,及時與市場監管局取得聯系,補報年度報告后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2.不再繼續經營的市場主體要及時辦理注銷登記。已經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企業,應在補報年度報告后,及時申請注銷登記。
3.住所及經營場所發生變化的企業要及時進行變更登記。企業住所或經營場所發生變化并繼續經營的,應及時申請變更登記。
4.符合吊銷條件的企業將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于長期未開展經營活動、連續兩個年度(含兩年)未依法報送企業年度報告且未進行納稅申報的企業,市場監管局將依據《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吊銷企業營業執照。
被吊銷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自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現將清理企業名單(名單見附件)予以公告,請名單中企業需繼續開展經營活動的,持相關證明材料,在公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前往大廠回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信用監督管理股確認是否正常開展經營活動。
聯系地址:大廠回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信用監督管理股106室(大安西街95號)
聯系電話:0316-8822261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清理連續兩年未年報企業核查名單
大廠回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日




來源:大廠回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