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批項目
1、辦理名稱預告核準
2、辦理企業設立登記、變更、注銷
3、辦理企業年檢
4、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
二、審批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3、《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
4、《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6、《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7、《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登記管理辦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
11、《企業登記程序規定》
12、《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規定》
三、辦照程序
受理——審查——核準——發照
四、承諾時限
1、各類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辦理完畢(法定期限30日)。
2、申請變更登記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完畢(改制企業除外,法定期限30日)。
3、名稱預先核準和注銷登記即日辦理。
五、收費標準
1、企業法人登記費:注冊資金在1000萬元以下(含1000萬元)的,按注冊資金總額的0.8‰收取;注冊資金超過100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4‰收取;注冊資金超過1億元(不含1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收取,開業登記收費最低款額為50元。不具備企業法人條件的企業,企業法人設立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開業注冊登記費為300元。
2、變更登記收費標準:企業法人及其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的變更登記,收取100元。
3、年度檢驗收費標準:企業年度檢驗每戶收取50元。本年度內已經辦理變更登記,并收取了變更登記費的,不再收取年度檢驗費。
六、補(換)證、照及領取執照副本收費標準
企業因證、照遺失、損壞等原因,需重新補(換)證、照的,每份收取工本費50元。企業需要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營業執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費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