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記者譚淼)土地是生命線、安全線,關乎國之大計,關乎民族未來,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
2020年7月29日,自然資源部和農業農村部發布《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就農村建房行為進一步明確“八不準”。
一、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
二、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
四、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五、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