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知識普及小課堂——婚姻家庭篇
(本網訊 記者譚淼)2025年5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施行后的第五個“民法典宣傳月”。民法典的每一項條款都緊密關聯著我們的日常生活,今天我們一起學習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篇。
夫妻離婚必須經歷30天“冷靜期”嗎?
是的。《民法典》第1077條規(guī)定,協議離婚需先申請登記,30天內任何一方可撤回;期滿后30日內需共同申領離婚證,逾期視為撤回。
兒媳需要贍養(yǎng)公婆嗎?
法律未強制規(guī)定。《民法典》第1067條明確贍養(yǎng)義務僅存在于子女與父母之間,但鼓勵家庭成員互助。
婚前給的彩禮,離婚時能要回嗎?
符合三種情形可要求返還:①未登記結婚;②登記但未共同生活;③婚前給付導致家庭困難。
《民法典》第1042條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孩子必須隨父姓嗎?
不是!《民法典》第1015條規(guī)定,子女可隨父姓或母姓,特殊情況還可選其他直系親屬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