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我縣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嚴防因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引發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我縣轄區內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實行有獎舉報。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辦法所稱舉報,是指舉報人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向公安機關、應急管理部門提供違法犯罪線索的行為。
二、對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經公安機關、應急管理部門查證屬實的,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查破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件的,視情給予舉報有功人員500-2000元獎勵;
(二)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查破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案件的,視情給予舉報有功人員500-2000元獎勵;
(三)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查破非法生產煙花爆竹案件、取締非法制造煙花爆竹窩點的,視情給予舉報有功人員2000-5000元獎勵。
三、同一違法犯罪行為被不同舉報人多次舉報的,主要獎勵對查破案件起主要作用人員,同等作用獎勵第一舉報人。順序以公安機關、應急管理部門接到舉報時間先后為準。
四、對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泄露舉報人信息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嚴懲。
五、謊報警情,弄虛作假或借舉報誣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舉報人舉報的案件經查證屬實、辦結后,公安機關、應急管理部門及時將《受獎通知》告知舉報人。舉報人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縣應急管理局領取獎金。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舉報電話
公安局:110 應急管理局:8858919
八、舉報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獎勵:
(一)所舉報的線索公安機關、應急管理部門已經發現或正在偵辦的;
(二)所舉報的線索是舉報人在履行工作職責中發現的,或是通過上述人員獲取的;
(三)舉報線索信息不詳,無法查證的,案件未辦結的;
(四)舉報人拒不提供個人身份信息,無法核實被獎勵人的;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不予獎勵的情形。
2025年1月6日
來源:大廠回族自治縣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協調機制辦公室